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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费缴纳
来源:河北人才网 发布日期:2023-02-06 浏览次数:

一、服务对象

组织关系在中共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存放的党员。

二、具体流程

1、下载安装“流动党员之家”

苹果设备请APP  Store搜索“流动党员之家”

安卓设备在腾讯“应用宝”市场搜索“流动党员之家”使用手机原内置浏览器下载并安装“流动党员之家”APP

2、打开“流动党员之家”APP进入“快速注册”

进入APP后点“我的党费”;

3、在我的党费界面点“我要缴费”;

三、缴费基数及比例

1、根据(组电明字〔2017〕5号)要求,党委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,年内一般不变动,按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3号)收取党费。

2、交费比例: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交纳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纳1.5%;10000元以上者,交纳2%。

3、对特别困难的党员,纳入困难党员台账进行管理,安排专人详细了解情况,经党支部研究,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,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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